一、方法步驟
1、先稱取5g專用無煙煤,再稱取1g試驗煤樣放入坩堝,質量應稱準到0.001g。
2、用攪拌絲將坩堝內的混合物攪拌2min。攪拌方法是:坩堝作45°左右傾斜,逆時針方向轉動,每分鐘約15轉,攪拌絲按同樣傾角作順時針方向轉動,每分鐘約150轉,攪拌時,攪拌絲的圓環接觸坩堝壁與底相連接的圓弧部分。約經1min45s后,一邊繼續攪拌,一邊將坩堝與攪拌絲逐漸轉到垂直位置,約2min時,攪拌結束,亦可用達到同樣攪拌效果的機械裝置進行攪拌。在攪拌時,應防止煤樣外濺。
3、攪拌后,將坩堝壁上煤粉用刷子輕輕掃下,用攪拌絲將混合物小心地撥平,并使沿坩堝壁的層面略低1mm~2mm,以便壓塊將混合物壓緊后,使煤樣表面處于同一平面。
4、用鑷子夾壓塊于坩堝中央,然后將其置于壓力器下,將壓桿輕輕放下,靜壓30s。
5、加壓結束后,壓塊仍留在混合物上,加上坩堝蓋。注意從攪拌時開始,帶有混合物的坩堝,應輕拿輕放,避免受到撞擊與振動。
6、將帶蓋的坩堝放置于坩堝架中,用帶手柄的平鏟或夾子托起坩堝架,放入預先升溫到850℃的馬弗爐內的恒溫區,要求6min內,爐溫應恢復到850℃,以后爐溫應保持在(850±10)℃。從放入坩堝開始計時,焦化15min之后,將坩堝從馬弗爐中取出,放置冷卻到室溫。若不立即進行轉鼓試驗,則將坩堝放入干燥器中。馬弗爐溫度測量點,應在兩行坩堝中央,爐溫應定期校正。
7、從冷卻后的坩堝中取出壓塊。當壓塊上附有焦屑時,應刷入坩堝內。稱量焦渣總質量,然后將其放入轉鼓內,進行第一次轉鼓試驗,轉鼓試驗后的焦塊用1mm圓孔篩進行篩分,再稱量篩上物質量,然后,將其放入轉鼓進行第二次轉鼓試驗,重復篩分、稱量操作。每次轉鼓試驗5min即250轉。質量均稱準到0.01g。
二、結果表達
粘結指數(G)按式(1)計算:
式中:m1 ——第一次轉鼓試驗后,篩上物的質量,g;
m2——第二次轉鼓試驗后,篩上物的質量,g;
m——焦化處理后焦渣總質量,g。
計算結果取到小數點后第一位。
三、補充試驗
當測得的G小于18時,需重做試驗。此時,試驗煤樣和專用無煙煤的比例改為3:3。即3g試驗煤樣與3g專用無煙煤。其余試驗步驟均和第7章相同,結果按式(2)計算:
式中符號意義均與式(1)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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